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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行人有斑馬線不走而直接穿越馬路,但法官認為行人為行走斑馬線,也有肇責任,因此僅判賠騎士需賠償4萬540元。

該起車禍發生為騎車女士撞到穿越馬路的女性女性傷者求償的部分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精神賠償…,合計200萬元。

法院認為,兩人的肇責比例,黃女肇責4成,賠償金額核算為28萬7463元。因為黃女的強制保險已給付24萬6923元,因此最後黃女應賠金額剩下4萬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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