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聘僱外勞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
依 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
準第十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更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之居
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名單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外勞 看護工
    全站熱搜

    鳳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